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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族钻木取火技艺

  黎族地区至今还保留着人工取火术。黎族钻木取火技艺主要分布在海南岛中南部包括三亚、五指山、东方等市及琼中、保亭、陵水、乐东、昌江、白沙等县的黎族集聚区。黎族的钻木取火是古代各类人工取火术之一,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。按照黎族生产习俗,烧陶点火一定要以“钻木取火”的方式进行。由于“钻木”需要很大的耐力才能使木竿钻出火星,女子做不了,体弱的老年男子也很难完成。黎族钻木取火工具由两部分组成,一个为钻火板,一个为钻竿(或弓木),二者配合才能取出火来。钻火板要选择干燥易于燃烧的木料--山麻木砍制,一般长35厘米左右,宽7到10厘米,厚3到5厘米,在一侧挖若干小穴,穴底为流灰槽,火星由此下落。钻竿(或弓木)长50到60厘米,用硬杂木制成,要粗细适中,直径3到5厘米,下端略尖,如圆锥状。此外,还需用芯绒、芭蕉根纤维、木棉絮等引燃物。取火时,用脚踏住钻火板,将钻竿插在小穴内,以双手搓动钻火棒或弓,使机械能转为热能,产生火星。火星沿槽而落,点燃引燃物。当引燃物冒烟时,迅速将之拿起来吹风助燃,从而引出火来。

  黎族钻木取火具有考古学、历史学价值。钻木取火中所用的媒介物,即用易燃的芯绒、芭蕉根纤维、木棉絮等引燃,为有机物,因年代久远,不易保存,很难在考古发掘中发现,这正是考古资料在学术研究上的局限性。钻木板、钻竿或弓木作为文物,本身不会说话,是一种死化石,单凭这些资料很难说明钻木取火的过程,这只能求助于作为"活化石"的民族学有关资料的帮助。在现时代,钻木取火的必要性早就不再存在,懂得这一技艺的人已不很多,现存于民间这些老艺人,还掌握着钻木取火的方法,亟待采取措施予以抢救和保护。黎族钻木取火技艺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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